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党支部工作,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5月5日下午,我院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姜晓秋同志传达了省直机关工委“两学一做”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提出了我院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由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凤洲同志主持,我院全体党支部书记参加了此次会议。
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姜晓秋同志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常态化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是进一步修复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迫切需要,对于引导广大党员提振信心、锤炼良好作风、促进辽宁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姜晓秋同志强调,我院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过程中,要注重把握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将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作为党支部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宗旨观念。要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抢抓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机遇、建设辽宁新型智库、多出人才和精品过程中做合格共产党员。我院将在“七一”前组织开展一系列评选优秀党员等活动来增强我院全体党员同志的宗旨意识。她强调,全院各党支部要通过对照党中央“五个着力解决”来查找我院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学习教育的针对性。要落实好省直机关工委22号文件及《辽宁省省直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学习教育,按照省直机关工作部署,深、严、细、实地开展好“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
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凤洲带领与会同志就《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省(中)直机关开展党员党费交纳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行集中学习。(院机关党委供稿)
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姜晓秋同志讲话
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凤洲同志主持会议
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