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院党组编辑《2014年度院科研成果目录》的要求,请各部门科研人员将本人2014年度发表的科研成果按照《科研成果申报表》(表见附件一)格式进行填报,并将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于2015年3月24日前由部门统一报至科研处。
附件一、《科研成果申报表》
/UploadFiles/yndt/2015/3/201503061402198852.xls
科研处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