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排行
院各部门:
根据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4年度院级课题预算和学术活动计划预算申报工作现在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和学术活动计划申报
1.2014年度院级课题申报,院不再对各部门下达课题指标,除承担2013年度院重点课题一档的课题负责人外,其他走研究系列人员均可申报。
2.申请人需填报“院级课题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可从院网站下载,申请表打印1份并附电子文档)。每人只可以申报一项课题,并只可以再参与一项课题。
3.申报重点课题必须组成有3人及以上人员参加的课题组。
4.如需开展学术活动的部门,应填写学术活动计划申请表并编制经费预算(见附件2,可从院网站下载,计划申请表打印1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申报时间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22日为申报受理时间。
请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并将本部门的2014年度“院级课题立项申请表、“学术活动计划申请表”纸质、光盘各一份,于截止日前报送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
三、评议批准
科研处根据各部门申报情况,报请学术委员会评议、院长办公会批准,列入2014年度院经费预算。
四、研究周期
纳入院2014年度计划的重点一档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截止2015年12月30日),提前完成课题的负责人也不能申报2015年度院级课题。纳入院2014年度计划的重点二档、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截止2014年12月30日),可根据需要延长1年(截止2015年12月30日),延期内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院级课题。
五、结项要求及课题经费
2014年课题结项要求与2013年相同。
院对列入2014年度计划的课题予以经费资助。资助标准暂定为:重点一档课题资助6万元,重点二档课题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资助1万。课题一旦获准立项,必须严格执行课题经费预算,并按此进行结项决算。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申报2014年度院级课题的通知
科研处
2013年 8 月 9 日
- 上一篇:关于征集“2014年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选题
- 下一篇:科研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