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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转变发展方式看城乡统筹的人本路径
作者:刘艳菊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4日 点击数:

[摘 要]当今时代转变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实现统筹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就是要解决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也就是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和农民的增富问题。如何看待和解决这些民生问题也存在一个方法论和价值观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要从哲学方法论的高度,权变地审视城乡统筹过程中的一些民生问题的内在联系,并从主客体的关系出发,把城乡统筹的主体对象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需求,作为城乡统筹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这样,才能有步骤地和明晰地推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与实施工作,实现目的与效果、动机与结果的统一,决策目的、实施行为与民的需求满意度的统一。

[关键词]转变发展方式;城乡统筹;人本路径

当今时代转变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实现统筹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统筹发展的哲学本质就是研究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不平衡的问题,实现科学发展。统筹兼顾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深刻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在发展问题上的科学运用,深刻揭示了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途径,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和运用的理性自觉和实践自觉,是我们处理各方面矛盾和问题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从哲学高度讲,“统筹兼顾是一种强调普遍联系的系统辩证法,是一种着眼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思维,是一种立足人的全面发展和幸福和谐的人本理念。”[①]因此,统筹哲学要求我们在实践中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来正确处理发展中的各种复杂的矛盾,做到统筹全局、科学规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从而保障和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一、统筹发展的哲学本质

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人类实践行为的终极目的。统筹哲学的本质目标就是要通过统筹的方法来解决人的生存和发展中存在的失衡问题,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的科学发展,进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和谐的发展。首先统筹哲学关注的是人的类的本身物质和精神的统筹发展。“人们之所以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从事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活动,就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和利益、体现人的价值和权利、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和谐发展。这是人性的最终体现,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②]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生活的改善,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仅是物质财富的积累,更重要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的生存和发展不仅仅是一个为满足生命延续而提供物质需求的问题,也包括为满足生命延续而提供精神需求问题。其中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依据标准不是简单的生物学意义上的延续生命的物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延续物质生命的理性要求,作为“类”的生命不仅要存在,还要体现“类”的本质特点地发展。人的“类”的生命存在形态理想应该是马克思所说的使人成为“自由的人”、“全面发展的人”。为此,统筹哲学理论不仅强调保障人的物质需求,还更为强调保障人的精神需求,这两者是缺一不可的,也是辩证统一的,仅仅保障人的物质需求,不过就是实现了人的生物性存在和延续,没有实现人的理性存在,从满足物质需求看,无法把动物的存在和人的存在区别开来,只有在保障人的物质需求的同时,保障了人的精神需求,才是使人区别于动物地实现了理性地生存和发展问题,如果单纯地发展一个方面,就会导致人的畸形发展。

统筹哲学不仅关注人的物质和精神的统筹发展问题,同时也关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统筹发展问题,以及人类社会中不同阶层、不同区域之间的统筹发展问题。在人类社会的具体实践中,由于发展阶段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统筹哲学关注的重点也有所不同。当今时代背景下,统筹哲学所直面的和需要研究的最困难的现实问题就是城乡统筹发展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缩小和消除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居民地位平等,进而使全人类自由而全面地发展。”[③]

二、统筹城乡发展是转变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

“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质是要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④]中国的基本国情特征之一就是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的发展问题,核心就是要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中共中央十三届八中全会的决议中曾明确指出:“没有农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因此,农村问题对中国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过去,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是按城乡分治的发展思路,只注重于农村内部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因而成效不足,在某些方面甚至差距更大。统筹城乡发展的提出就是打破原有的单一的从城市或从农村角度考虑的思维定势,把城市和农村存在的问题及其相互因果关系综合起来统筹解决。

统筹城乡发展,是有效解决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和社会问题的现实选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我国现在正处于推进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最尖锐的矛盾就是城乡矛盾,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三农”问题,如果解决了“三农”问题,解决了城乡发展过程中的矛盾,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和实现科学发展将事半功倍。

从本质上看,我国发展方式转变之所以滞后,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城乡二元结构。长期以来,由于一直实行工业先于农业、城市优于农村的发展,导致形成了产业和技术由城市向农村的梯度转移,并且形成对落后发展方式的包容机制。因此,转变发展方式首先必须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在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中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如果仍然延续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继续推行城乡产业梯度转移,那么,落后的发展方式就有了存在的空间,经济发展方式就不可能实现根本性转变。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也就是由工农业、城乡平行发展,向工业和城市支持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转变。这一时期是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因此,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快工农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是推进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是顺应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规律,是正确处理我国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快推进转变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的需要。 

三、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问题

解决中国农村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就是要解决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也就是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和农民的增富问题。这是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一个基本点。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著名学者费孝通通过对中国农村进行典型研究,就准确地把握住了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中国农村的真正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⑤]到二十世纪末,中国的农村改革实际上还是致力于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根据2010年我国商务部的统计数字显示:国际上通行的贫困线是每天收入不足一美元,中国2009年为止贫困线是1196元人民币,即每天收入不足0.5美元的才算贫困人口。中国还有1.5亿人未达到联合国一天一美元收入的(贫困)标准。也就是中国是一个人均GDP在100位以后,还有大量的贫困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即使按照中国人均收入1300元贫困标准线,还有4000多万人没有脱贫,这都是中国的现实。[⑥]

按照我国目前的贫困界定标准,到二十一世纪初,我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将逐年减少了,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我国目前解决温饱问题的长效保障机制还是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处在贫困边缘化的人口比例较大,一旦有什么突发性问题出现,返贫人口即刻增加,农村的发展很快又会出现一些影响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民生问题。例如, 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发生后,马上导致我国农业和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等普遍受到严重影响。我国农民收入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情、突发事件等影响波动很大,禽流感、三鹿奶粉事件、四川“蛆柑事件”影响,导致很多农民因灾返贫现象严重。而且,我国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覆盖面窄,主要农作物、大牲畜参保率不超过总数的5%。除主要品种粮食之外的农产品市场价格保护机制尚未建立。因此,尽管我国的农村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三农问题仍然很脆弱,贫困问题一直是我国农村社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潜在的隐患问题。

因此,国家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战略。而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在解决绝大部分农民温饱问题的前提下,进一步解决绝大多数农民的更加富裕问题,也就是解决农民的增富问题,这实际上就是要解决农民的进一步发展问题。加大富裕的程度,或者依靠持续性增富,最终在富裕的量的绝对值上超过贫困,这种发展方式,是可以增加农民对贫困反弹的抗击力。但是,这种思路不是长效和机制性解决贫困问题的办法。由于新农村建设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和农村支持城市发展的惯性动力影响,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初期面临着涉农政策调整不到位、基层政府服务脱位、社会结构调整离位、农民心态调整缺位等问题,使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农民发展问题(增富问题),变成了解决农民的生存问题,也就是民生问题。民生问题成为了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不可回避的问题。并且如何看待和解决这些民生问题也存在一个方法论和价值观的问题。

因此,我们必须要从哲学方法论的高度,权变地审视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一些民生问题的内在联系,并从主客体的关系出发,把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对象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需求,作为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这样,才能有步骤地和明晰地推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与实施工作,实现目的与效果、动机与结果的统一,决策目的、实施行为与民的需求满意度的统一,这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核心问题。

四、城乡统筹发展的人本路径

首先,要明确影响农民增富的制约因素。在解决农村问题上,不论推进什么发展战略,是叫新农村建设,还是叫发展现代农业,或者是叫城乡统筹等等,都要始终明确,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推进这些发展战略的时候,有利于农民增富的因素有哪些,制约农民增富的因素都有哪些,这是发现农民民生影响因素的关键。这一点就决定了新农村建设要从理论上明确影响农民生存和增富的制约因素和条件。此外,还要明确实现目标的路径。只有从解决那些严重影响农民生存和制约农民致富的因素条件入手,才能从农民的实际困难出发,确定新农村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切入点,为实现城乡统筹、驱动新农村建设奠定一个良好的开局起点。

其次,要明确农民增富实现的保障条件。新农村建设要在理论和实践上明确保障农民增富和发展的要素条件,明确这些条件的实现途径,为此,新农村建设不仅要有一个国家的达标体系,更要帮助农民制定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增富目标,确立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方法,建立保障目标实现的服务支撑系统。在这个过程中,基层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就是,通过积极创造农民增富的保障条件,帮助农民实现国家的预期目标和自己的增富理想,这些保障条件包括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生产的资金保障、农业技术保障、农产品市场信息、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教育保障、农民的医疗保障和满足农村文化需求等方面,具备和完善了这些条件,农民的增富才是真正有了保障。

再次,要处理好主客体的地位关系问题。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谁,从一开始就需要明确,因为新农村建设要主要依靠这个主体。而这个主体从一开始并不十分明确。农民历来是中国农村的主体,建设新农村,就要依靠农民这个主体,而实际上,从新农村建设初期以来,基层政府单方面地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新农村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没有发言权和参与权,只能在一旁观望。这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严重影响农民的创造性的发挥。因此,新农村建设首先要在理论上要明确建设的主客体是谁,其次要在实践操作上处理好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最后,主客体之间是否实现了对称发展,取决于农民的满意度。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应该是也必须是农民,农民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必须保障,否则,新农村建设就会失去意义和方向。因此,新农村建设要在政府主导推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农民按照自己的想法建设新农村,这样新农村建设才能成为农民满意、科学发展的民生工程。

第四,要解决中国社会的结构性发展不平衡问题。城乡统筹不是单纯解决“三农”问题,它是通过开展新农村建设,解决城乡社会发展的结构性失衡现象。城乡发展的结构性失衡是理论印证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新农村建设的初期,对这一点认识我国还需要达成共识的,国际金融危机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这一点。实际上改革开放三十年发展经历已经表明,在中国的城乡发展问题中,只是从 1978-1984年之间和2006年以来,是中国农村和农民的黄金时代,这期间的农村改革增进了农民的利益,提升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与此同时也并没损害城镇居民的利益,是一种典型的“帕累托改进”( PARETO IMPROVEMENT)改革结果,因而这期间的城乡关系一度好转和正在好转。1984年后的城乡关系发展一直处在非良性状态中,导致中国城乡关系处在了极不平衡状态中,表现就是城市持续地剥夺农村。在城乡发展问题上,农村的发展并不是要与城市脱钩发展,相反,是要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统筹发展。2006年以后,我国逐渐开始进入统筹发展阶段,但是,形式上的统筹较多,表现就是单纯追求城市化,忽视了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城市农村化发展的趋势。统筹的重点应该是城乡居民的待遇保障和基础设施的一致化和统一化,城乡居民生存环境和生存标准的统一化,为此,解决中国的科学发展问题,关注以人为本问题固然重要,但是在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中,科学发展的深刻含义就是解决三农问题,开展新农村建设运动的客观意义则是通过城乡平衡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进而实现了挖掘农村消费市场,为从机制建设上推进国家的科学发展、转变国家发展方式、扩大内需发展奠定基础。

最后,要坚持以人为本,更要遵循以规律为本。以人为本是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必须要贯彻和实现的政治目的,同时,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还要贯彻和实现以自然规律为本的科学目的。新农村建设是中国社会的变革,也是探索发展理念的实践变革。新农村建设的事实表明,新农村建设的实践都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行的,都是以贯彻以人为本为宗旨的,但是,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一些影响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新问题(例如,滥用自然资源、破坏生态平衡、农村成为城市的垃圾场和污染转移场所等问题)也表明,同是在坚持科学发展,却带来的一定的负面结果,这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形式上地提倡以人为本导致的结果。因此,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同时,不能忽视以规律发展为本。以自然规律为本是以人为本的基础,忽视客观规律发展的以人为本,不是科学发展的宗旨所在。在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情况下,实现的以人为本才是真正的科学发展的体现。因此,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应该实施的发展理念就是,必须在尊重客观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实现以人为本的目的。

 

参考文献:



[①]田丰.统筹兼顾的哲学意蕴[J],广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P5.

[②]刘艳菊.以为人本: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本质、目的与原则[J],黑河学刊,2009年第6期,P17。

[③]王自贵,王普. 马克思主义哲学论域中的统筹城乡发展[J],毕节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P54。

[④]邓安能,何新荣.统筹城乡发展的哲学解读[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 0 0 9年4月第2期,P40。

[⑤]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 p200。

[⑥]胡笑红,商务部谈GDP超日:1.5亿人收入低于国际贫困线[N],京华时报,2010年08月18日。

 

 

              (此文发表在《商业时代》2012年第12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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